大巴窑杀童案(Toa Payoh ritual murders)是1981年发生在新加坡的一起谋杀案。1981年1月25日,有人在大巴窑区一座组屋的电梯旁边发现了一具九岁女童的尸体,两周之后在附近又发现了一具十岁男童的尸首。据说两人被杀死的原因是有人使用他们的血液来祭祀兴都教女神时母。这起命案由自称是灵媒的林宝龙一手策划,其诱骗过无数女人,使她们以为自己拥有超自然能力。受害者提供林宝龙金钱和性服务,以换取治愈、美容以及财运。其中两个女人成了他的忠实助手;陈梅珠嫁给了她,何家凤成了他的“圣妻”之一。当其中一名被害人控告林宝龙强奸使警方介入调查时,他十分气愤,决定杀害儿童,阻扰警方再查下去。每一次,何家凤会诱使一个儿童到林宝龙的住家,随后三人会向儿童下药并杀死他。林宝龙在女童死前还性侵了她。警方发现林宝龙住家外的一道血迹后,三人随即被逮捕。尽管本案英语名称(Toa Payoh ritual murders,直译《大巴窑祭祀谋杀案》)显示杀童是为了祭祀神明,但是三名被告都称他们在杀人过程中并没有进行祷告、燃烧香烛、振铃或作任何其他法事。本案经过为期41天的审理,是新加坡法院当时审理的第二长的案件。没有被告否认有罪。辩方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精神失常,无需承担全部责任,以减轻犯罪责任为理据,希望免除被告死刑。辩护律师传召医生与心理学家出庭供证,他们对被告进行分析,断定被告表现出精神分裂症、精神病性抑郁症以及轻度狂躁的症状。控方证人对这些证词进行反驳,辩称被告策划与进行谋害时,完全掌控著自己的大脑。法官同意控方的说辞,于是判处三人死刑。两名女被告在等待处决的当儿,向伦敦的枢密院提出上诉,也请求新加坡总统给予赦免,但是都求助无果。林宝龙并没有寻求赦免,反而已认命,面带著微笑上绞刑台。三人于1988年11月25日被处以绞刑。本案当时惊动新加坡全国,人们对于发生这样的罪案感到惊讶。三人的事迹报告与法律程序受到密切关注,好几年来新加坡人铭记在心。有两家电影公司尝试依据杀童案制作成一部电影,不过批评者指责这两部电影沉溺于无偿性行为和暴力,电影在票房上也表现欠佳。犯罪心理学领域的学者对三名犯人的行为举止进行了研究,本案也成为当地减轻犯罪责任的案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