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军医局是中华民国国防部附属机关,掌理中华民国国军医务及卫生勤务事项,负责国军军医政策、军医经管、军医行政、部队卫生勤务、医疗保健、卫材补给(保修)、军阵医学研究发展与医疗作业基金等业务,以保障官兵健康、维护部队战力为目的。配合《国防法》及《国防部组织法》(国防二法)实施,军医局由参谋本部幕僚单位升格为国防部一级机关,下设五处一室,并将原隶属参谋本部国军医院、国防部医务组等军事医疗机构及三军卫材供应处等专业机构,均改隶为军医局附属机构。目前国军现役军人(义务役和志愿役)、军眷(限志愿役眷属)、荣民、荣眷、军校生、军医院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国防部及下属各单位约雇人员和替代役人员只要出示相关证件,去各家军医院及附设诊疗处看诊都可以有优惠及免费的福利。军医院及附设诊疗处亦可让一般民众看诊,亦可使用全民健保。2019年(民国108年)5月1日起,行政院核定警察、消防、海巡及空勤人员常因勤务无法维持正常作息,与国军维持国防战备勤务类似,因此将比照国军,到全台特定的63家军医院、退辅会、部立及指定医院就医,可免健保部分负担,其中31家军医院及退辅会医院更免收挂号费,且住院及健康检查也享有优惠,预估可照顾12万位警消海巡空勤人员。